黑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无线电呼号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无线电发射设备。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