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废止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不得对民航、铁路、港口、防火防汛、广播电视的无线电导航、遇险与安全通信、节目播出等无线电频率产生有害干扰;产生有害干扰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