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第七条已修改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海关和仲裁机构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凡涉及到需要对案件标的物进行价格鉴证的,都应委托案件管辖地同级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鉴证,必要时也可委托上一级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鉴证。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6月7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