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五十条已修改江河、湖泊、河道的管理范围未有明确界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管理范围和管理职责。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