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条已修改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作出停业整顿、吊销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或者对个人作出5000元以上罚款、对单位作出2万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