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烟花爆竹销售的时间为农历除夕前十日至农历正月十五期间,其他时间禁止销售。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农历除夕至农历正月十五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