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合理使用、规范治理的原则,确保房屋使用安全。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