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已修改依照本条例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和执行措施进行。对单位罚款100万元以上、对个人罚款10万元以上或者作出拆除违法建筑决定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