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野生动物种类鉴定由地级以上市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负责。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