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代表和保障代表执行职务的规定/第三章 保障代表执行职务第二十八条有效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