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第六章 海上应急和事故处理第五十五条有效海上应急行动完成或者由于客观原因致使海上应急行动应当终止时,由海上搜救指挥机构作出终止海上应急行动的决定,必要时可以提请市人民政府决定。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