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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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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安全保障
第四十八条
有效
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负有海上安全监督管理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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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