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团结和带领各族人民,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自治县建设成为经济繁荣、人民富裕、文化发达、民主文明、民族团结、社会安定的民族自治地方。地方法规 ·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