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对申请确权的单位或个人,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用途合理的,由市、县(市)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