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地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