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八章 自治州的民族、宗教第七十一条有效每年九月为自治州的民族团结月,全州广泛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一月二日为建州纪念日,休假三天。自治机关尊重各民族的传统节日。藏历新年、羌历新年分别休假三天。其他民族节日假期由州人民政府决定。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