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七章 自治州的人才资源第六十三条有效自治机关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各类人才队伍的建设。自治机关制定优惠政策,吸引、鼓励国内外各类优秀专业人才参加自治州的各项建设。采取特殊措施,留住各类优秀专业人才。自治机关利用各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和继续教育,努力造就一支德才兼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全面提高各类人才的综合素质。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