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州的社会事业第六十一条有效自治机关发展体育事业,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和保护,挖掘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群众性体育和全民健身活动,增强各族人民体质。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