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是职工依法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中国工会的基层组织,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织在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