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本办法由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