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举行日期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举行。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4年1月15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