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保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提高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结合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4年1月15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