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供水、供电、供气、公安消防等部门或者单位,明示或者暗示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购买其指定的生产供应单位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