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县的社会事业第六十四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对在自治县工作的科技人员实行补贴,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和教学人员给予优厚待遇和奖励。自治县积极引进人才,凡省内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企业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帮助自治县开发建设,待遇从优。地方法规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