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县的财政金融第五十三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地方商业性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组织和担保机构,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领域,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地方法规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