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应从当地各民族特别是蒙古族中,大量培养各级干部和各种专业技术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并且注意在妇女中,特别是少数民族妇女中培养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

地方法规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