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已废止

省内测绘单位应当在测绘项目实施前,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省外测绘单位进入本省承担测绘项目的,实施测绘前应当向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经国家批准的外国组织和个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在实施测绘前应当向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