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一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第五十二条有效机动车在可以掉头的路口、路段掉头时,应当距掉头地点50米外驶入最左侧或者准予左转弯、掉头的车道。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