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九条有效初步设计概算应当根据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建设工程标准定额和概算编制办法进行编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初步设计概算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国家投资和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他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由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