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资源节约条例/第五章 优惠待遇第五十五条已废止资源节约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则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