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在征兵工作中,必须坚决执行征兵命令,严格掌握标准条件,保证新兵质量。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2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