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下同)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民。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