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作委员会)依照本条例,行使审议法规案和审查政府规章的职权。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