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专利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已修改〔听证规定〕省、设区的市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做出二万元以上处罚决定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0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