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财政管理立足于发展经济,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如有变更,须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地方法规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