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第三十三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维护生态平衡,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重视河流治理,加大水土保持力度,强化防灾抗灾措施,搞好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不断改善生态和生活环境。地方法规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