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护和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制定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项目和产品,做好三江并流、森林生态、兰花之乡和观赏滇金丝猴等景区景点的宣传促销工作,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地方法规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