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开发、优化配置的水利发展方针,防止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改善工农业用水和人畜饮水条件,实现水资源的综合利用。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重视水利水电建设,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江河鱼类资源,严禁毒鱼、炸鱼、电鱼。依法惩处破坏水利水电设施的行为。

地方法规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