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护、开发、利用野生药材资源,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当归、木香、秦艽等药材生产。加强药材生产的技术指导,建立药材生产和加工基地,做好信息服务工作,提高药材的产量和质量。

地方法规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