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第二十一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法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实行土地登记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严格保护耕地,禁止非法占用土地行为。建立和完善土地交易市场,农民承包的土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地方法规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