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八条已修改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适用有关法律、法规,不适用本办法。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6月29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