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一条已废止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