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国家机关在选拔领导干部、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对少数民族人员在学历、任职条件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自主地补充每年自然减员的缺额。

地方法规 ·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