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向天然水域投放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水域投放保护区以外的水生生物物种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