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渔业条例/第三章 捕捞业第二十四条有效省外单位和个人进入本省管辖的江河、湖泊从事捕捞作业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临时捕捞许可证。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