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保税区条例/第三章 企业设立及管理第十八条已废止保税区企业依法自主经营。保税区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员工的社会劳动保险。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