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三章 形式与施教机构第十六条有效施教机构从事继续教育活动,应当有与继续教育项目相适应的教学场所、设施、设备和与继续教育任务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人员。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