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第三章 产品管理第二十四条已废止举办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展览会、博览会,举办单位应当向省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其他展览会、博览会涉及推广、销售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参展单位应当向省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