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第二章 网络建设第十三条已废止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安全技术防范报警与监控系统的网络建设规划,制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报警与监控系统网络主干线、社会公共场所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方案,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审核后组织实施。社会公共场所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安装范围,包括城市广场、城市道路重要路段和主要交叉路口等。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