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废止

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安全技术防范报警与监控系统的网络建设规划,制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报警与监控系统网络主干线、社会公共场所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方案,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审核后组织实施。

社会公共场所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安装范围,包括城市广场、城市道路重要路段和主要交叉路口等。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