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章 耕地保护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耕地保护、土地利用等工作列为政府主管领导任期内的年度考核和离任前考核内容。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